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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市级
2018-12-14 媒体报道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建筑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将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从2018年1月1日起,郑州市、林州市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承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


  通知提出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方面,经全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评定信用等级为AAA(最高)级且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可在现有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在拓宽资质申报渠道方面: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上述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全省重点培育建筑类企业,可直接申请增项其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范围内的相应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资质类别对照表详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已取得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可直接申请增项与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相近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资质类别对照表详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


  在下放部分审批权限方面,从2018年1月1日起,郑州市、林州市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承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2018年7月1日起,其他省辖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承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


  承接实施审批的资质类别为: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